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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申请]:再次申请论坛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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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爸爸 发表于 2005-5-7 14: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红河州个旧
<><STRONG><FONT color=#ee3d11 face=黑体 size=3 style="BACKGROUND-COLOR: #1169ee"><STRONG>* 用户名(ID): <FONT color=#e6421a style="BACKGROUND-COLOR: #eec211">未婚爸爸</FONT><BR>* 申请任职于何版块&amp;职位:<a href="http://www.xxgb.cn/bbs/index.asp?boardid=22" target="_blank" >娱乐前线</A>-音乐前线-年轻阵营<BR>* 你的职业 :寻找周杰伦<BR>* 你的特长:网络技术和网页制作-还有组织聚会.......<BR>* 你的E-mail :<a href="mailtjaytwvip@126.com" target="_blank" >jaytwvip@126.com</A>  <a href="mailtjayviptw@126.com" target="_blank" >jayviptw@126.com</A><BR>* MSN/QQ:mimi----保密<BR>* 通常上网地点:武警部队-自己家-街上网吧-自己宿舍<BR>* 上网费用:包月--宽带--无限上网<BR>* 每日在网上浏览的时段和平均时长: 除工作,其他时间都在线一般晚上<BR>* 以往的经验:<a href="http://bbs.jayfans.net/" target="_blank" >http://bbs.jayfans.net</A>站长。有一定网络基础和知识。<a href="http://free.jc56.net/gjswzx" target="_blank" >http://free.jc56.net/gjswzx</A>(还在制作中).....<BR>* 对如何管理好论坛有什么好的方法和建议:经常聚会和让会员多多交流。经常组织在一起聚会。经常举办自己网站的活动。。。等等。。。<BR>* 对论坛目前状况以及看法:人气还低,要多多宣传。不要对小的问题而忽视。<BR><BR>* 是否服从论坛分配:是的。</STRONG></FONT></STRONG></P>

<><IMG border=0 src="http://news.netandtv.com/zhongyao/music/pic2005-4/small2005429100237298245.bmp"></P>
[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
 楼主| 未婚爸爸 发表于 2005-5-10 01: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红河州个旧
<>汗!#@#!@总之我是你们XXGB的忠实FANS就OK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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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艺 发表于 2005-5-7 15: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普洱
<>以下为引用<FONT size=4>《关于招聘论坛版主通知》的内容:</FONT></P>
<>2、申请版主后,从未发过贴或没发过多少好帖的基本上不予考虑。 <BR>  3、考察期间可由论坛里的会员们针对你的申请发表同意和反对的意见。<BR>         4、如通过考察并得到多数会员赞成或同意你加入版主团队,即可担任版竹,履行版主的责任和义务。</P>
<>请你多发些帖子!这是第二条规定!另外你上次申请是因为多数斑竹都没同意,所以才一直没批准!你呀好好做~申请斑竹不是我说拉算的。需要我们新广现有斑竹的讨论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嘛)所以一直没批你~也请你好好搞下!比如你说我们论坛人气不高~你也可以介绍你朋友来......从小做起一起为论坛建设做贡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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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婚爸爸 发表于 2005-5-7 23: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红河州弥勒县
<>哈哈。。。好的吧。。。我还以为是我发你在大屯晚上吃东西的帖子你恨我哦。。。</P>
<>这下知道了。。你还是个好人嘛。。。。。。。。。。。哈哈</P>
<>我会努力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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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婚爸爸 发表于 2005-5-10 22: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红河州个旧
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能通过啊???????????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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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 发表于 2005-5-8 20: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红河州个旧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未婚爸爸</I>在2005-5-7 23:41:17的发言:</B><BR>
<>哈哈。。。好的吧。。。我还以为是我发你在大屯晚上吃东西的帖子你恨我哦。。。</P>
<>这下知道了。。你还是个好人嘛。。。。。。。。。。。哈哈</P>
<>我会努力的</P></DIV>
<P>我还以为是我发你在大屯晚上吃东西的帖子你恨我哦。。。把段宇看成什么人了?????你哪天申请的你发那帖子又是什么时候??奇怪拉~
<P>你还是个好人嘛。。。。。。。。。。。意思是你原来以为段宇是个坏人????
<P>我会努力的。希望如此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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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婚爸爸 发表于 2005-5-8 21: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红河州弥勒县
<>我汗~·!~楼上的朋友,,。。你是不是来找茬啊。。。。。靠</P>
<>我不是说得很清楚的了么????你还鸡蛋里挑骨头啊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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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懿 发表于 2005-5-8 22: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红河州个旧
人家随便说说嘛~你也别动怒呀~不是大丈夫胸襟应该宽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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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 发表于 2005-5-12 05: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普洱
你也会谦虚啊?那我们期待拉看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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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婚爸爸 发表于 2005-5-9 15: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红河州弥勒县
<>SORRY@!!@@~!</P>
<>其实偶是M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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