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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弥勒第四届阿细跳月节将于2012年8月11日至13日举行,按照组委会的安排部署和要求,进行弥勒名特小吃美食展示活动。为了展示弥勒特色菜品和特色餐馆建设,加强美食文化交流、弘扬弥勒美食文化,全面提升弥勒餐饮美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组委会的安排部署,按照本次阿细跳月节活动的主题和内容,为中外来宾提供弥勒特色美食, 充分展示弥勒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弥勒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实现云南省重要旅游城市和休闲度假旅游示范城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弘扬弥勒传统餐饮文化、倡导健康消费。 三、活动内容 召集县域内各餐饮店,在第四届阿细跳月节期间进行美食展示。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领导小组对已报名的餐饮店进行评估,选取其中的几家授予“弥勒第四届阿细跳月节美食展示店”牌,用折页进行宣传。 四、组织机构 按照中国·弥勒第四届阿细跳月节组委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需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飞 县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王体伟 县工信局副局长 李 蔚 县住建局副局长 武卫华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陈虹晴 县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从县旅游局、工信局、住建局、食药监局抽调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旅游局办公室,由陈虹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日常事务处理以及确定弥勒名特美食店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协调组、弥勒传统餐饮组织服务组、环境整治组、食品安全监督组。 五、职责分工 (一)协调组 负 责 人:陈虹晴 县旅游局副局长 13769408997 工作人员:张爱萍 鲁 帆 毕 艳 工作职责:整体协调本次弥勒美食展示活动;制定弥勒美食定点标识牌;对展示活动进行宣传,引导推介游客到定点消费。 (二)弥勒传统餐饮组织服务组 负 责 人:王体伟 县工信局副局长 13887585528 工作人员:彭家贵 周瑞东 唐莉文 工作职责:计划、组织、监督、协调各餐饮企业的各项工作,满足国内外游客用餐需求;宣传教育,做到热情服务,使游客在吃到美味可口饭菜的同时,能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三)环境整治组 负 责 人:李 蔚 县住建局副局长 13508738093 工作人员:马克波 张永生 工作职责:负责阿细跳月节活动期间,定点美食店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 (四)食品安全监督组 负 责 人:武卫华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13808774925 工作人员:付清莲 罗 琳 工作职责:负责阿细跳月节活动期间,按照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对定点美食店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六、时间安排 7月5日前:完成宣传动员工作; 7月10日前:完成弥勒美食展示活动工作方案的制定; 7月15日前:各工作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7月30日前:组织所有弥勒美食定点负责人,召开节前接待动员会; 8月7日前:完成弥勒美食定点工作,并完成授牌工作; 8月10日前:对定点弥勒美食点进行一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服务质量大检查; 8月11日至13日:各工作组积极履行职责,围绕活动安排,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七、工作要求 各工作组必须严格按照方案中明确的工作职责和时间安排,按时、按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转自 弥勒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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