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明白你已变成回忆。这首歌,我唱了三年,跑调了三年。
我上大学的时候,流行《那些年》,那会我青涩得不行,也知道跟着唱那些年错过的大雨,沧桑遍历的我,好想回到十七岁的星空。后来发现,哦吼,自己今年就是十七岁。那就回到十六岁好了,朋友说:那不就是去年么?我说:对的呀,反正也已经回不去了。
在那些年里唱着《那些年》,在还没爱过的年纪伤感爱过,我们的青春,似乎都有时差。现在我活到二十一岁,体积已经很大了,经历也是。终于不用再像年少那样,只能把十六七岁当做人生中的永远。但我渐渐产生了一个疑惑,为何这么些年过去,我的十六七岁,仍是我的永远?
十七岁我读大一,有天翘了课,却不知道该去哪,不想回宿舍,就买了瓶鲜奶,坐在一颗榕树下面,愣愣的望着来往的人群。实际上那一年,我还是有点破逼往事的,夏虫不可语冰,尚有后代,何况我这么大一个活人。我想:眨眼我就当上大学生了。眨眼我就当上高中生了,这句话好像我前几天才说过。是时间太快,还是我太慢,脑子没跟上?我想到后者,突然有点伤感。就是不知道,自己曾经爱过的人会不会也这样想。大概是不会了吧。慢半拍的人,从来只是我罢了。
后来,对面的店里传来一首歌,开头是“终于明白你已变成回忆”。我听了一会,走到店里去,问里面的小妹。她说:《Melody》。我没听懂:麦乐迪,炸鸡店吗?她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的拼给我说:M-e-l-o-d-y。歌手写给他初恋女友的。我说:这个我猜得到啦。
随后我就成年了,是的,时间真的过去很快,此处应当省略十五万字,我刚好能拿去出本书。大二以后,换了间尿性相投的宿舍,经常出去浪。我们出去唱歌,我就常点这首歌,终于明白你已变成回忆。多好的词呢,呆在回忆里,我就永远不会失去你。
有一个说法讲:记忆固守着某个点。这首歌就是我的这个点,有时我会怀疑,倘若回忆能像电影一样一幕幕放映,这首就会由此变成BGM,清晰的,生猛的,在我耳朵边响起。于是回到那一年,我们都还在教室里,斜阳打进窗。黑板上的那道题,我还没来得及解开。你也没有起身离开,就坐在那里,永远的坐在那里。而这首歌,歌词冰冷,声音低沉,我承认,我只是需要这首歌来将我拉出回忆。
青春是一首歌。我并不想用这种泛滥的比喻。青春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只能说,每个人的青春是每个人的,谁也致不了你终将逝去的青春。歌不能,我不能。青春没有雷同,只有不能重来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