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鼎云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鸿基茗苑)原名(政法小区),在州政法委的动员下,我作一个普通老百姓,相信共产党,相信政法委,把半辈子的血汉钱作为住房认购金交到开发公司,时隔三年了,所谓的(政法小区)鸿基茗苑,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6年12月。时至今日尚为一片毛草地,所以开发商己严重违约,在此情况下我们作为购房者要求开发商退还我们所交钱款。
另外在开发商迟迟不退款的情况下,我们按照合法的法律程序进行起诉,要求开发商退款,经过法判决获准开发商在规定的时间给我们退款。但是在规定期限内开发商拒不要履行退款,法院也没有正面回复。
在此情况下我们依法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但是依然没有任何效果。 来自: 微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