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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曝云南石屏“棚改”却拆新房 官方回应遭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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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莲1124 发表于 2014-2-22 14: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省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2月18日,有网友反映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打着“棚户区”改造的旗号却对新建的房子进行拆除。对此,石屏县政府棚改指挥部于次日进行了回应,但这份回应却被网友认为是“忽悠”,完全没说到重点,不知所云。


      18日,一位名叫“初吻给了烟 ”的网友于云南网金碧坊论坛发帖称,中央的棚户区改造政策是利国利民,暖民心惠民的好政策,但作为全国贫困县的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不去改造“棚户区”,却打着“棚户区”改造的旗号对刚建五六年的房子进行“改造”。

      该网友质疑,这个改造貌似在搞政绩工程,并表示上级主管部门到底是如何审批的,如何定的“棚户区”标准?
      他还感叹称,“如果这算棚户区的话,全国一半的住宅都是棚户区”,并配发了将要被“改造”的“棚户区”照片。

      记者在网友所发的照片看到,被“改造”的“棚户区”是一座层高为七层的楼房,白砖红瓦,看起来像是建成不久的房子。

      网友对此也议论纷纷。有的网友认为,“这是被地产商看上了”;有的则表示,这是“打着规划、开发的大旗,实则成为了某些房地产商的发财工具”;有的则不无黑色幽默,认为“初吻给了烟 ”这位网友要“变成‘拆二代‘了,要发财了”。

      2月19日,石屏县政府棚改指挥部对此进行了回应,在网友所发贴文后刊发了一份名为《 石屏县红牛商场片区棚户区改造暨焕文广场城市综合体建设补偿方案》的文件。
      文件表示,这是为规范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该县红牛商场片区棚户区改造暨焕文广场城市综合体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方案。
      文件对征收补偿范围也进行了详细说明,为“红牛商场片区棚户区改造暨焕文广场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划定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等设施。即:东至云泉路,南至西山路,西至焕文路,北至铁路和石屏一中大门口片区”。
      此外,征收主体、征收时间及签约期限、征收补偿安置原则以及补偿标准等也在文件中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是,对网友质疑的“棚户区认定标准”“如何审批”的关键文件并没有进行回应。

      这样的回应立刻引发了网友的集体吐槽。

      网友“创意23N”认为棚改指挥部对此事的回应完全是忽悠网友。“一大个文件放在网上,完全没说到重点。”
      而网友“小屁喽”在吐槽的同时也小小幽了一默:“指挥部要解释清楚棚户区是哪部分?综合体建设的是哪部分?不然误伤了花花草草多不好。”(记者 彭锡)

         
    晶盾 发表于 2014-2-23 08: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省临沧市 电信
    现在的网络他们好象还不知道,网络的影响很大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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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独的飞行员 发表于 2014-2-23 09: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省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网友选择发这种帖子都会选择较大、人多、有影响力的网站,才能达到引起关注后官方回应的效果,这样的网络曝光才更具威慑力。现在这些记者也是会从网络社区来找新闻线索和素材。所以一旦有什么质疑不满和冤屈都更倾向于公布在网络上,而不是找什么机构什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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